近日,在被執行人申報財產后,紅旗區法院執行法官仍細心開展調查工作,成功找到被執行人隱瞞的財產,有力推進了案件的進展。
在本案中,被執行人孫某借款49.5萬元不還。在執行法官要求其對自己名下財產進行申報時,孫某稱自己沒車沒存款,因為身患重病向單位請了長假,名下僅有的一套房子也因債務抵押給了他人,沒有還款能力,并拿出單位出具的情況說明證明自己所言不虛??紤]到孫某目前的處境確實困難,秉承善意執行理念,執行法官經過與雙方當事人溝通,暫未對被執行人孫某實施強制措施。
雖暫不對孫某實施強制措施,但也絕不代表案件停滯不前。執行法官內查外調,繼續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開展查詢工作。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調查,發現原來被執行人孫某名下還有另外一套房產,執行法官立即決定對該房產采取強制措施,可沒想到的是,孫某在兄弟法院另有案件,該房屋已被兄弟法院查封。經過向兄弟法院詢問得知,孫某在該院的案件執行標的近百萬元,被查封的房屋可能還不足以償還,更不用說能有剩余款項可用于別的案件。雖然新查到的房屋暫時無法起到作用,但足以證明孫某在進行財產申報時有所隱瞞。
在了解到孫某已經病好出院,執行法官再次帶隊來到孫某家中,要求其如實申報財產。被執行人孫某仍抱著僥幸心理,不肯承認自己的錯誤,法院依法對其作出拘留決定。孫某這才害怕起來,現場履行5萬元法律義務,并就剩余欠款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