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動英烈保護領域公益訴訟工作有效開展,切實維護英雄烈士名譽榮譽尊嚴,捍衛英烈形象,在第七個烈士紀念日到來之際,牧野區檢察院立案審查辦理首例英烈保護公益訴訟案件。
近日,牧野區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干警在履行公益職責中發現,轄區內傅德明烈士紀念室文物主體被亂涂亂畫,門前沙土、碎石無人清理,兩側堆放雜物,雜草叢生,考慮到這些行為侵害到英烈的合法權益,該院隨即進行了立案調查。為更好地考證了解烈士生前相關情況,第二檢察部干警多方面查找了傅德明烈士相關資料,并走訪了市烈士陵園。
幾番周折后,了解到傅德明烈士于1926年投身反帝反封建愛國運動,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一生之中經歷了四次被捕,在1931年最后一次被捕中遭到國民黨殺害。1961年傅德明烈士的遺骨被遷葬至市烈士陵園,同年,在傅德明烈士生前工作的地點原橋北小學舊址建成紀念室,列入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的規定,牧野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有法定監督和管理職責,牧野區工人街小學是具體責任單位。牧野區檢察院干警和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工人街小學負責人相約到傅德明烈士紀念室進行實地走訪、協商,兩單位均同意檢察機關要求整改的意見,表示馬上進行整改,切實擔起保護英雄烈士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經整改后,被涂改的烈士紀念室公示牌已重新粉刷,紀念室門前垃圾、雜物已清運,文物主體亂涂亂畫已清理,紀念室有效范圍已采取隔離措施,存在問題均已整改到位,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該院將以此次英烈權益保護為契機,繼續加大英烈保護宣傳力度,提高維護和保障英烈權益的能力和水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崇尚英雄,捍衛英雄,學習英雄,關愛英雄”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保護英雄烈士的鮮明價值導向,用“檢察藍”繪就英烈保護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