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紅旗區法院在執行一件民間借貸糾案件時,對原本是好友的雙方當事人善意勸導,不僅促使案件圓滿執結,也讓因案件產生隔閡的兩人重拾友情。
在余某訴被告韓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紅旗區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償還借款及利息。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得知雙方當事人原本就是好友,因借款糾紛產生隔閡,執行法官首先傳喚被執行人韓某,責令其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韓某如期來到法院,表示自己做生意需要周轉資金才向余某借款,誰料買家遲遲不付余款,自己也心急萬分,確實無力償還欠款。韓某還表示自己名下有一套房產,愿意將該房產進行拍賣來償還債務。
被執行人韓某態度良好,不僅對欠款事實無異議,還愿意主動申報財產償還債務,且雙方本就是好友,一份友情因為案件而消散也實在可惜。執行法官將雙方當事人聚在一起,將韓某的情況告知余某,希望其能看到韓某履行義務的誠意,修復友情。在執行法官的善意勸導下,雙方終于言歸于好。
經過商議,雙方當事人共同向法院申請不再通過司法拍賣、而是通過線下尋找買受人的方式將韓某名下的房屋出售,很快,韓某順利將房屋賣出,隨著賣房款的到賬,該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圓滿執結,雙方當事人的友情也得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