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曝料稱:位于杭州市西湖區的中房交建控股集團、浙江牛赑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推出“NewBbee購·智能小鋪電商平臺”,宣稱是有“央企血統,國資背景”新零售電商平臺,購買平臺產品不僅不要錢而且還能掙錢?! ?/p>
2022年8月9日上午,記者以投資項者身份來到西湖區西溪國際商務中心5樓,首先映入眼簾是NewBee購logo與中房交建集團招牌,自稱是平臺運營總監的朱宸逸為現場的人宣講,朱總介紹:“智能小鋪是一個產品免費還賺錢的副業平臺,采用智能銷售的方式銷售產品,不需要頻繁的拉人分享就能實現銷售,通過現有的銷售模式還能掙錢,同時會員還能在平臺上持續創造收益。平臺是央企血統,國資背景。由央企中房交建集團打造,同時也是中科國藥大健康產業上市企業孵化平臺。”


如果你不花1000元再次購買產品“激活”或不邀請人花1000元購買產品“激活”,那么就“滯銷”,也就是說,你投入的三筆資金1840元被“智能小鋪”占用了7天時間,然后第8天返還你1000元,還剩840元。到這個時候畫句號的話,就是說你花840元購買了1840元的產品,算起來還是賺了。

團隊獎勵:當天個人直推消費了6000元,同時團隊業績累計到4萬元。就可成為店主級別,獲得團隊業績流水金額1%,400元獎勵;個人直推消費了兩萬元,同時團隊業績累計到20萬元。就可成為直營店級別,獲得團隊業績流水金額2%獎勵,也就是4000元。達到三個直營店所需要的業績,個人可達到達到專賣店級別,每天可獲得1.2萬元獎勵。同時,此模式有級差,如團隊中有人拿了4000元,此時個人獎勵是8000元。
按照買入999元這檔計算,如在滿單不停買入的情況下。7天一循環,半個月內需要總投資16074元,從第15天內開始每天純收益159元,一個月內獲得4160元純利,月收益率達25.8%;如按照1999元這檔計算,需要總投資31674元,獲得9334元純利,月收益達29.5%.如此夸張的高收益,難免不令人心動。這就是“智能小鋪”獎勵模式,一個所謂能掙錢的副業平臺。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8月8日,中房交建(杭州)健康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股權變更為:中褚(杭州)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持股51%,法人:尹宇。神州孝宇(杭州)健康產業有限公司,持股49%,法人:邵振平。在平臺團隊人員介紹頁上,厲春豹為中房交建集團副總裁,同時也是智能小鋪副總裁。通過穿透厲春豹持股信息發現,厲春豹為中房交建控股集團董事,而尹宇和邵振平同為中房交建控股集團高管人員,三位高管旗下各公司彼此交叉持股?!?/p>
2022年8月12日記者帶著問題采訪了智能小鋪運營總監朱總,朱總表示:“關于央企這塊,我們是和中房交建(杭州)云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合作的,中房交建控股集團是總公司,同時我們的產品都是來自中科國藥和國藥醫養集團,所以有國資背景。有客戶在我們平臺消費了產品,買了產品以后我們發貨但在平臺上還享有一定的權益,就像微商代理一樣成為產品的代理,消費者可以選擇是否代理,選擇代理的話就要花錢進貨,進貨后可以讓平臺幫你賣貨,只有消費才有權力去低價進貨。消費一單可以進貨兩單,第一個單是A單平臺默認是幫你銷售出去的,B單如果滯銷了,自己可以選擇提貨回家。關于分享獎勵,我們只獎勵銷售金額的2%,我們沒有團隊獎勵只有銷售額獎勵,比如說你分享比較多,銷售金額達到4萬,再獎勵1%給你,達到了20萬,獎勵變2%,接下來如果你能達到3個20萬就是60萬,就是獎勵3%。企業出于發展的目的,你分享多了給你額外業績。我們目前平臺是虧損狀態,屬于投入資金階段,也是為了以后的用戶粘性與數據。傳統的生意是需要壓貨的,而我們不需要壓貨可以選擇在平臺上銷售,同時還增加了很多消費者福利,有專門的福利專區。”
2022年8月17號晚,一位自稱是中房交建控股集團領導層人致電記者,“中房交建集團只是將辦公場地租賃給智能小鋪平臺的,只有一個租賃關系。同時沒有股權上實質意義上關系,也沒有業務往來。”
經查,智能小鋪確實與中房交建集團沒有股權關聯,但記者在微信上查詢到一個名為“NewBee購智能小鋪”的公眾號,認證主體正是中房交建控股集團旗下的中房交建(杭州)云科技有限公司。在“NewBee購”APP上進行提現,第二天便能收到由中房交建(杭州)云科技有限公司的打來的資金款項。顯然,事實并不是像這位中房交建集團領導所說。
為確認中房交建與NewBee購智能小鋪到底是何種關系,記者8月24號前往中房交建集團工商注冊地,發現并無中房交建辦公人員。隨后記者撥打企業熱線電話,說明采訪要求后,對方連企業辦公地址都諱莫如深不肯說出,記者隨后去市場監管局查詢,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只有注冊地址,也就是“NewBee購智能小鋪”辦公地址。截至發稿日,中房交建控股集團并無回應,“NewBee購智能小鋪”與中房交建集團的關系撲朔迷離。
記者沒有權利給“智能小鋪”的新零售模式進行定性,但“智能小鋪”7萬會員銷售的產品似乎已成既定事實,“智能小鋪”在數據上有沒有造假?有沒有欺詐投資者?尚待相關部門的深度介入。“智能小鋪”新零售電商平臺銷售模式其實質是用所謂的銷售產品獲得巨額利潤,并以“激活”名義捆綁式發展人員,是否涉嫌變相傳銷? “智能小鋪”有否以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記者將繼續跟蹤報道。(財經銳評融媒體記者 張澤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