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一為張新竹,左四為姚景文,右一為失主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給警察叔叔手里邊。”這首膾炙人口的兒歌伴隨著一代又一代小朋友的成長。那么,如果孩子撿到錢,作為家長的你,會如何引導和給孩子做示范?
“父母的行為舉止,對孩子來說非常重要,甚至能影響孩子的一生。我教育兒子,不能動別人的一針一線,這也許是別人家的救命錢。”作為孩子的第一任老師、也是言傳身教和以身作則榜樣的父母,沈陽的一位初中生家長,和孩子在清晨蒙蒙亮的上學途中,撿到了對于她全家來說足夠“幾個月”的生活費,這位母親給孩子做出了正確的示范。“如果這個錢我自己揣兜了,孩子可能就會把錢看得比人的品質還重要,以后可能喜歡貪小便宜,還有可能期盼‘天上會掉餡餅’,特別不利于孩子三觀形成和今后的成長發展。”
送兒子上學 在校門口撿到4000元錢
12月7日清晨,市民張新竹騎電動車送孩子上學。到學校門外,電動車停下后,母子倆發現地上有個包,打開后發現里面有4000多元現金,包內并沒有找到相關證件。臨近上學時間,孩子著急上學,囑咐媽媽一定要在外面等一會,看看有沒有失主前來認領。兩人商量,如果沒有人認領就交給派出所。張新竹在校門外等了1個小時,也沒有人來認領,于是把包送到了蘇家屯區湖西派出所。
當天下午,張新竹在孩子班級微信群里看到了一條丟失錢包的信息,第一時間進行了回復。失主看到回復后,連忙到派出所找回了錢包。
張新竹說,自己一個月的工資僅有1600元,家里還有臥床的婆婆。“但我壓根就沒有想過把這些錢據為己有,父母的一言一行,特別能影響孩子的行為,我教育兒子無論有錢沒錢,都不能動別人的一分錢,必須要存著一顆善良感恩的心。這筆錢其實放在我們這個家庭當中,可能夠花幾個月了,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不能給孩子帶來負面的影響,影響孩子的一生。作為母親,我必須給孩子做個好榜樣。”
借撿錢機會
給兒子樹立正確三觀
“賣油郎金孝拾到一包銀子,在母親的教導下他返回原處找到失主,不料失主卻賴他偷拿了部分銀子。相持不下時,縣官前來斷案,最終銀子被判歸金孝母子。”回到家,張新竹又給孩子講了金孝拾銀的故事,“雖然咱家也缺錢,但是這個錢咱可不能要。”
據失主沙秀偉回憶,當天送孩子上學,在學校門口把包打開看手機,看完后把包放在懷里,可能是這個過程中將其遺落。回到家中,她才發現包不見了,馬上返回學校,但沒找到,在附近打聽一圈,也沒有人看到過。“我們從外地來打工,這些錢對我們來說很重要。”
失主表了態
我也要這樣教育孩子
沙秀偉抱著最后一絲希望聯系到學校,學校通過廣播和班級微信群發送相關信息,沒想到有了回音。“我們掙點錢也不容易,這四五千元對于我們來說也挺重要的。當時錢丟了以后,心里沒著沒落。我得向這位家長學習,好好培養我的孩子。”
“學校平常就教育我們要拾金不昧,不屬于自己的東西不能拿,今后如果再遇到這種事的話,我還會像這次的解決方法一樣,先交到派出所,或者在原地等失主。”撿錢的學生姚景文說。
“學校教育是一方面,但主要還是孩子和家長的本質是好的。我對孩子說,你做了一件讓老師最暖心的事,你是班級的驕傲,也是咱69中學的驕傲。”姚景文的班主任老師李普瑞表示。(沈陽晚報、沈報全媒體主任記者 李遠 主任攝影記者 常晟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