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海市出臺《關于做好2019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提高威海市居民大病保險待遇水平。其中,與原政策相比,居民大病保險分段報銷比例提升最高可達10%。據介紹,2019年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雖仍為1.8萬元,但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8萬元(含)以上、1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0%補償,比原政策提高10%;10萬元(含)以上、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5%補償,比原政策提高5%;20萬元(含)以上、3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70%補償,30萬元(含)以上部分給予75%補償。居民大病保險每人最高給予40萬元補償。
針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重點救助對象、貧困重度殘疾人等困難人員,威海市將繼續實施居民大病保險傾斜性政策,起付標準由6000元降低至5000元,取消最高支付限額,5000元以上(含)、1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5%補償,比原政策提高10%;10萬元以上(含)、3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75%補償,其中10萬元-20萬元部分比政策提高10%,20-30萬元部分維持原政策不變;30萬元(含)以上的部分給予85%補償,比原政策提高5%。
根據新政策,威海市2019年居民醫保還將新增財政補助30元,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其中,威海市居民大病保險2018年按每人66元籌資,2019年將按每人81元籌資,每人提高15元。
新政策自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同時還將按新政策對2019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發生的居民醫療保障費用重新核算并補報,補報工作由大病保險承辦機構直接返回至參保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因此,2019年1月1日至8月31日發生過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達到1.8萬元的普通參保居民,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達到5000元的重點救助對象(低保、特困、孤殘兒童),如果沒有開通社會保障卡銀行功能,請盡早到附近的工商銀行開通,以保障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