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諾書上簽字后,就能立刻拿到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在臨漳縣行政審批局窗口,臨漳祥鷹運輸有限公司經辦人呂先生對窗口的服務贊不絕口。呂先生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沒帶全辦事材料,通過簽訂“告知承諾書”,僅用10分鐘,就成功拿到了道路運輸許可證。呂先生說:“公司著急拿證,原本以為要再來一次,結果簽訂‘告知承諾書’后當場就拿到了證,確實方便了我們企業(yè)辦事。”
為進一步優(yōu)化審批流程,提高服務效率,臨漳縣積極運用“信用+即辦+監(jiān)管”組合拳,一方面從“告知”入手,主動向企業(yè)介紹可通過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辦理,并將公司辦理經營許可證的法定審批條件、標準、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并指導申請人提交申請。另一方面從“承諾”入手,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在承諾期應該履行的義務和必須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原本企業(yè)要提交行駛證、駕駛證等7項材料,現在簽訂承諾書,提交申請后,只需要提供3項材料即可辦理,企業(yè)片刻就能取得經營許可證。實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承諾告知制,將便民利企與信用監(jiān)督保障有機結合,讓信用承諾成為“事好辦”的“密鑰”。
下一步,臨漳縣將持續(xù)深化改革,聚焦解決制約經營主體的難點和堵點問題,進一步探索擴大“告知承諾制”審批事項的覆蓋面,提高企業(yè)獲得感、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