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局近期會同相關部門起草《北京市中醫藥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及說明,已在市衛生健康委網站上公布,即日起到6月28日公開征求意見。依據草案,政府舉辦的二級以上中醫醫療機構應當建立感染性疾病科,按照標準設置發熱門診、腸道門診及其他與傳染病防治相關的科室。
草案明確,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及標準,至少舉辦一所承擔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功能的中醫醫療機構。政府舉辦的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康復醫院、婦幼保健院等應當設置中醫藥科室,按照要求配備中醫或中西醫結合床位,健全中西醫協同工作機制,將中醫納入多學科會診體系。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應當設置中醫藥科室。本市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醫療機構。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市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組織中醫藥專家研究制定防治方案,實行中西醫聯合救治。政府舉辦的二級以上中醫醫療機構應當建立感染性疾病科,按照標準設置發熱門診、腸道門診及其他與傳染病防治相關的科室。
舉辦中醫養生保健機構的,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登記。
反饋意見方式
電子郵件發送至zcfgc@wjw.beijing.gov.cn;信件可郵寄至市衛生健康委政策法規處(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棗林前街70號,郵政編碼:100053)。郵件和信件請注明“北京市中醫藥條例”字樣。(記者賈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