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醫保局等四部門《關于推進醫療保險基金市級統收統支工作意見》,安排部署全省各設區市醫療保險基金統收統支工作,推進按照制度政策統一、基金統收統支、管理服務一體的標準,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意見》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省各設區市范圍內實行職工醫療保險(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基金市級統收統支,基金由設區市統一核算和管理。
《意見》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各設區市政府對所轄縣(市、區)基金財政專戶結余(含定期存款)、基金收入戶結余、大病保險費的歷年結余進行審計確認后,由縣(市、區)將歷年基金結余全部轉入市級財政專戶。各設區市建立“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待遇水平統一、基金管理統一、經辦流程統一、信息系統統一”的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制度。
《意見》強調,各設區市范圍內實行醫療保險基金市級統收統支工作,由醫療保障、財政、稅務、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研究制定基金市級統收統支實施方案報設區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穩妥推進,同時向省醫保局、省財政廳報備。醫療保險基金市級統收統支工作不涉及參保人員個人醫療保險業務經辦事務。
據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推進醫療保險基金市級統收統支工作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可以進一步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增強醫療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更加有力保障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并為探索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奠定堅實基礎。(記者劉佳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