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領取時,按照領取額的3%繳納個人所得稅,不區分本金和投資收益 。”近日,人社部發布的一則信息引發廣泛社會關注。這是否意味著領養老金都要繳3%個稅?答案是否定的。
去年10月,人社部就曾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辟謠:“領基本養老金要繳稅?假的!”針對網傳“退休人員養老金要繳3%個稅”等說法,人社部回應稱,這是混淆了基本養老金和個人養老金的概念。
值得關注的是,個人養老金并非人們通常所說的基本養老金。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一個“三支柱”的體系。其中,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由政府主導,即人們常說的養老金;第二支柱即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由用人單位主導;第三支柱是個人養老金,以個人主導。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近日解釋稱,大家退休后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也就是大家所說的退休金,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與基本養老保險不同,個人養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的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每年的繳費上限為1.2萬元。與基本養老金免稅有所不同,個人養老金繳費、投資時暫時不用繳稅,但在領取環節,須繳納3%的個人所得稅。
事實上,個人養老金繳3%個稅并非新政策。記者梳理發現,我國的個人養老金制度自2022年11月起,在北京、上海、廣州、西安、成都等36個先行城市或地區啟動實施,并于2024年12月覆蓋范圍擴大至全國。
2022年11月,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個人養老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起,對個人養老金實施遞延納稅優惠政策。也就是說,就個人養老金征稅的相關規定,已經實施3年多了。
人社部提醒道:“退休人員養老金繳稅”是謠言,不存在“養老金個稅起征點”和“繳稅比例”的說法,并提醒大家千萬別信!(記者 李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