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器官摘取的前一天,李萍的丈夫和女兒在一張“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簽了名。但這張登記表后來引起了石祥林的懷疑。李萍的器官“捐獻”,并非通過人體器官捐獻的正規途徑,“是醫生的個人行為”。那家屬獲得的20萬元“補助”,又從何而來?“捐獻器官都是無償的,不可能補償幾十萬元。”
53歲的李萍重傷入院,家屬被告知其腦死亡后放棄治療,并在一份器官捐獻登記表上簽了名;被宣布臨床死亡后,肝腎器官被摘除,家屬獲得20萬“補助金”,但她的兒子石祥林卻發現“捐獻”有假。
這起離奇的案件發生在安徽蚌埠懷遠縣。8月8日,懷遠縣紅十字會工作人員陳虎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證實,李萍的器官“捐獻”,并非通過正規途徑,“是醫生的個人行為”。
澎湃新聞近日從辦案部門獲悉,涉案的6名醫護人員已被以涉嫌侮辱尸體罪逮捕。據懷遠縣公安局政工室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案由市、縣兩級公安聯合調查,目前仍在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