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聞網邯鄲訊(張進)8月19日上午,邯鄲交警規范保障大隊民警在邯鄲市主城區內巡邏執勤。11時許,當巡邏至果園路與幸福街交叉口時,看到一名司機正在摘下遮擋自己車輛前牌照的黑布,該車為一輛車牌號為冀D0***4的灰色小型廂式貨車,按照限行通知,周一限行尾號為4、9,該車為限行車輛。民警立即上前用執法記錄儀進行取證。
民警拿著黑布問該車司機為何遮擋牌照,該司機稱就擋了20米,民警說擋1米、停著車擋都是故意遮擋號牌。由于該司機未隨車攜帶駕駛證,民警根據他提供的身份信息查詢出本人的駕駛證號。最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民警對該車司機涉嫌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200元罰款、記12分,對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記1分、扣留機動車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