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聞網邯鄲訊(柴國強 婁立新)10月9日,峰峰礦區公安分局環安大隊依法將涉嫌污染環境的田某霞刑事拘留,將拒不執行政府令的申某成依法行政拘留。
9月21日,市生態環境局峰峰礦區分局聯合區公安局環安大隊和義井鎮環保所,對位于義井鎮的市電瓷廠進行檢查,檢查發現該廠一處廢舊破碎塑料加工點通過暗管排放有毒物質,經檢查發現,該作坊無任何手續,排放廢水取樣檢測顯示,ph值為12,砷含量32微克/升、汞含量1.4微克/升、鋅含量1.1毫克/升,ph值12水質為強堿,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w35廢堿900-352-35使用堿進行清洗產生的廢堿液具有腐蝕性。
依據最高法和最高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之規定,構成刑事犯罪,經生態環境執法人員調查詢問,涉事嫌疑人田某霞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被移交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9月27日,省生態環境廳第九調研幫扶組赴峰峰檢查邯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峰峰礦區合信鋼鐵有限公司燒結機雖已停產,但機頭溫度仍然非常高。經生態環境執法人員調查核實,該企業負責生產的副總經理申某成供述,該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存在間歇性生產違法行為,被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