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聞網邯鄲訊(記者王海軍)近日,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查處了一起違反《電子商務法》的案件。這是自2019年1月1日起該法實施以來,邯山區立案查處的第一起違反該法的案件。2019年12月,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協同網監科執法人員通過網絡定向監測發現,一名電子商務者未在某團購平臺的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行政許可信息。執法人員通過技術手段,進行網絡調查取證,鎖定了當事人違法事實。
經調查了解,當事人此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五條第一款“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之規定。該店負責人稱,其線下實體店內已公示相關證照,根本沒有意識到作為電子商務者,必須在網絡平臺上公示營業執照和相關行政許可信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執法人員責令該當事人限期改正其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2000元。案發后,該當事人及時在平臺公示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