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聞網邯鄲訊(王偉利)不久前,幾位鄉親在一起飲酒后,其中一人遇車禍身亡,經法院調解,同飲者也都進行了賠償。
2019年5月20日中午,張某軍和郭某元等五人在一酒店一起吃飯并飲酒。飯后,張某軍駕駛電動自行車回家,行駛中一輛同行的半掛牽引車把他撞倒在地,并卷帶數米遠,造成張某軍死亡。經交警大隊認定,張某軍當天系醉酒后駕駛,半掛車司機和張某軍負事故同等責任,后張某軍的親屬從交通事故賠償中獲得了部分賠償款。
但事情并沒有就此畫上句號,張某軍的親屬要求當天同飲者也做出相應賠償,在當地村委會多次調解未能成功的情況下,同年11月,張某軍的親屬作為原告向武安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
武安市人民法院陽邑法庭受理該案后,起初,四被告避而不見,甚至有一被告明明在家卻拒不開門,經過多次努力,辦案人員終于敲開了這名被告的門。雖然工作邁開了第一步,但考慮到原被告鄉里鄉親,有的還是張某軍本家親戚,為了達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陽邑法庭的法官和干警多次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同時,邀請當地村委會和村上有名望的人共同解決問題,最終結合案件實際情況,達成調解協議如下:由組織者郭某元承擔較大的責任,同桌飲酒者中三個人承擔較小的責任,其中一人鑒于經濟條件較差,還是一個光棍兒,原告自愿放棄對其的訴訟請求。
辦案法官特別提醒:隨著春節臨近,親朋好友之間聚會隨之增多,免不了一些飲酒聚餐,當然日常也應提高認識,酒桌上,量力而為才是最明智的做法,賓客之間敬酒本身沒有什么危害,但過量飲酒、勸人飲酒的行為都可能暗藏著危險,一旦發生意外,酒友也可能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不論是組織者,還是參與者,作為共同飲酒者,根據過錯程度都應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