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聞網邯鄲訊(王嵐)為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通過補充耕地數量、糧食產能、水田規模三項指標對建設占用的耕地進行補充,實現耕地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目標,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邯鄲市補充耕地指標市級統籌調劑管理暫行辦法》(邯政辦字[2020]23號)。
暫行辦法對補充耕地指標市級統籌調劑的原則、價格和收益使用作了明確規定。市本級財政投資重大民生、公益性、基礎設施及市委、市政府確定的戰略支撐產業項目,以十等地每畝11萬元為基數;其他建設項目,以十等地每畝14萬元為基數;糧食產能每畝每增加一百公斤,調劑價格增加1萬元;占用水田的,調劑價格每畝增加5萬元。
暫行辦法規定各縣(市、區)補充耕地指標除滿足省、市統籌調劑指標及自身需要后仍有剩余的,可以通過市調劑平臺在市域內轉讓,價格按照雙方協商確定。
暫行辦法明確補充耕地指標收益主要用于耕地開墾、保護以及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的業務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暫行辦法的出臺,改進了耕地占補平衡管理方式,進一步規范了補充耕地指標調劑管理工作,降低了重大民生、基礎設施、公益事業項目和戰略支撐產業項目用地成本,促進土地資源的集約節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