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聞網邯鄲訊(賈振華)近日,邯鄲市交巡警支隊叢臺三大隊在開展酒駕治理過程中,查獲一起酒后駕駛兩輪摩托車,同時存在無通行證、未攜帶駕駛證、未戴頭盔集一身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8月17日0時許,叢臺三大隊民警在陵西大街青年路口設卡開展酒駕治理,發現一名男子騎兩輪摩托車未戴頭盔。民警要求男子出示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男子神色慌張、滿嘴酒氣,而且沒有攜帶駕駛證、行車證。現場呼氣式酒精
檢測結果為55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經警務系統查詢發現,該男子2018年在榮蘭線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處罰,本次違法屬于再次酒后駕車。
面對集多項違法行為,執勤民警對該男子進行了嚴肅批評,同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對張某進行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以下,吊銷其駕駛證;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記2分,罰款50元;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記1分,罰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