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聞網邯鄲訊(胡佳慧)12月3日晚,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防控大隊邯武警務站民警在309國道與黨校路口處開展酒駕治理行動時,一輛車牌號為冀D65***的白色轎車行駛至檢查點,民警示意司機停車接受檢查,但是司機侯某卻一腳油門沖了過去,事后駕駛員卻聲稱“不是出自本意”,民警進一步檢查發現,侯某如此危險操作“事出有因”。
當晚21時許,侯某駕駛的白色小車由北向南行駛至檢查點,面對民警示意停車的手勢,先是輕踩剎車慢慢靠近,結果到民警身邊后突然加速沖了過去,幸好被前方警車攔停。
民警隨即對侯某進行了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體內含有酒精,民警立即將侯某帶回警務站進行進一步檢測,路上侯某說,“我要想跑,早就沖過去了”,侯某對自己的危險行為不以為然,根本不清楚自己的行為已經違法。
經抽血式酒精檢測,侯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10.61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輛,涉嫌危險駕駛罪。根據規定,侯某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并將面臨吊銷駕駛證五年不能重新申請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