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1日夜間,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一大隊民警在夜查時查獲了兩名駕駛人,兩人為同事關系,當晚不僅一桌喝酒,還一起酒駕回家。圖為駕駛人劉某在進行抽血酒精檢測。
中原新聞網邯鄲訊(喬艷麗)12月11日夜間,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一大隊民警查獲了兩名駕駛人,兩人為同事關系,當晚不僅一桌喝酒,還一起駕車回家。
當晚,邯山一大隊茶棚中隊民警在邯山區南堡鄉幸福線南1公里處設置酒后駕駛專項檢查點,對過往車輛進行盤查。20時30分許,民警先后攔停了兩輛白色小型汽車,兩名駕駛人嘴里酒氣明顯。民警當即對二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其中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6mg/100ml,劉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1mg/100ml。后劉某某經二次抽血檢測,最終確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6.02mg/100ml,李、劉兩人均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更加戲劇化的是,在查處過程中民警得知,李、劉二人是一個公司的同事。當天單位另一同事過生日,便一起在飯店聚餐喝酒,平時不怎么喝酒的李某某在劉某某的勸說下也喝了幾杯啤酒。散席后,李、劉二人覺得家就在附近,便抱著僥幸心理,分別駕駛各自的汽車一路同行回家,直至被民警查獲。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于兩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李某某、劉某某均被處以機動車駕駛證記扣12分,暫扣6個月,罰款20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