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晚上22時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機動三中隊正在陵園路與陵東街路交口查糾違章。這時,民警忽然發現一輛白色榮威SUV汽車緩緩向盤查點行駛過來,快接近盤查點時走走停停躊躇不前。
民警注意到該車輛表現異常,駕駛人神情緊張,眼神躲閃,左顧右盼。遂立即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當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時,其辯解稱自己出門匆忙忘帶了。示意其出示身份證,駕駛人卻搖頭說不知道放哪兒了。民警要求駕駛人報出自己身份證號碼,其又做出一副恍恍惚惚的樣子,稱自己不記得了。如此怎能搪塞過去?民警迅速通過人臉識別系統查詢到該司機詳細信息。見再也無法掩飾,駕駛人只好不情愿的從車內摸索著拿出身份證。經當場核驗,身份證上面顯示的正是該駕駛人王某。通過警務通查詢得知,該駕駛人王某未取得二類機動車駕駛證。
經查問得知,駕駛人王某是一名個體經營者,經營著茶葉生意。當天晚上由于客戶急著要貨,而店內的司機早已經下班,他自己又沒有機動車駕駛證。于是王某就抱著僥幸心理擅自駕駛汽車去給客戶送貨,沒想到短短十幾分鐘后即被民警查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民警依法扣留機動車,對駕駛人處以一千元罰款的處罰決定。王某這才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對自己無證駕駛汽車上路行駛后悔不已。(于金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