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9時25分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機動三中隊在學院北路與敬候街交口附近執勤。這時民警張紹昌、張高勛偶然看到一輛白色依維柯商務車由東向西行駛而來,透過車窗玻璃民警發現該車輛乘坐艙位置空蕩蕩的,竟然連個座位也沒有,遂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打開車后門民警赫然發現,該車內除主駕駛座椅之外,副駕駛以及后排其他所有座位都已經被拆卸掉,只剩下空空的車地板!
經查問得知,車輛駕駛人郭某在市內一家快遞公司上班。他每天主要工作就是往市內送快遞,為送貨方便就擅作主張把車輛乘坐艙座椅全部卸掉。沒想到今天當他再次開車去送快遞,回來途中被民警當場查獲。
民警明確告知駕駛人擅自改變機動車登記的技術數據行為的違法性。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之規定,民警決定對駕駛人郭某擅自改變機動車參數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0元不計分的處罰決定,并督促郭某立即將車輛座位恢復原狀。
邯鄲市交通巡邏警察支隊:于金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