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11時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一中隊孫建龍隊長帶領民警在和平路與邯山街交口附近執勤。這時民警忽然發現一輛銀灰色面包車車廂下沉,形跡可疑,透過車窗可以看到車里隱隱約約有許多箱子之類的貨物,遂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打開車側門和后門民警發現,該面包車中間與后排空間裝滿了整箱整箱的某品牌白酒,后排座椅已被折疊,一箱箱白酒摞在一起緊緊挨著車頂,幾乎沒有多余的空間。據駕駛人苗某稱,她是從批發站拉取白酒送往市內某商店售賣的。為送貨方便,就用面包客車載貨上路,沒想到行駛不久就被交巡警當場查獲。
民警明確告知駕駛人客貨混裝的危害,其行為已經構成交通違法,讓商品貨物占據本該載人的座位空間,在行駛當中會存在極大交通安全隱患。經執勤民警耐心細致的普法教育,駕駛人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有了深刻的認識,表示以后駕駛機動車一定遵規行駛,絕不再犯類似錯誤。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民警對駕駛人苗某客貨混裝的違法行為做出200元罰款不計分的處罰決定,并責令其立即整改,找來貨運車輛將貨物轉運。
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于金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