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政知圈”微信公眾號消息,據最高檢11月1日消息,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近日,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澤華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
被告人何澤華利用擔任江蘇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局長(副經理),安徽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書記、局長、經理,安徽中煙工業公司總經理,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何澤華離職后,利用原擔任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江蘇省煙草專賣局(公司)黨組成員、副局長(副經理)等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報道顯示,何澤華出生于1954年,今年69歲,早年在江蘇省工作,曾任江蘇淮陰卷煙廠廠長、黨委書記,淮陰市煙草專賣局局長。
1995年5月,何澤華調任江蘇省煙草專賣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1998年8月,何澤華轉任合肥經濟技術學院黨委書記,2000年1月重回煙草系統出任安徽省煙草專賣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3年3月,何澤華兼任安徽中煙工業公司總經理。同年7月,何澤華升任國家煙草專賣局副局長。
2014年3月,何澤華退休。落馬時,何澤華已經退休近9年。
今年1月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澤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7月6日,何澤華被開除黨籍。
紀委通報稱,經查,何澤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參加公款宴請,接受煙草系統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通報還提到,何澤華私欲膨脹,貪婪成性,長期違規經商辦企業攫取巨額經濟利益,退休后仍利用原職務影響為親屬謀利;公器私用,將手中的公權力和煙草資源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級晉升、職工錄用、煙草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何澤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