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山陽路5555號中華新天地(御龍苑)小區業主袁女士近日向澎湃新聞反映稱,該小區51號別墅侵占小區公共河道,對建成的別墅結構進行違法改擴建,使“一棟別墅變三棟”。盡管相關部門已責令其停建,但直至6月5日,51號別墅依然有工人進行施工。
51號別墅業主賈先生6月5日下午回應稱,他改建別墅前與周圍鄰居、物業協商好才動工的。不過,賈先生未正面回應其是否取得相關手續。
焦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下稱:示范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人彭振中告訴澎湃新聞,該局已認定51號別墅存在違法建筑、當事人改擴建的行為違法,已責令停止違建行為并“恢復原狀”。
彭振中說:“如果當事人不能整改到位,我們就會啟動風險評估。因為如果要強拆,就一定會動到它合法建筑的部分,這就存在安全問題。風險評估通過后,我們會在保證其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組織強制拆除。”
51號別墅現狀,黃圈內均為違建。 本文圖片均為受訪者供圖
獨棟別墅被指違建“一變三”
袁女士告訴澎湃新聞,該小區于2008年建成,是個別墅小區,她購買的別墅為獨棟,上下兩層,建筑面積約有331平方米。“51號別墅本來也是獨棟,跟我們的房屋面積差不多。”袁女士說,從2022年9月開始,51號別墅業主就開始對別墅進行違法擴建和改建。該業主在別墅原有結構的基礎上,分別向兩側拓寬。其中,向西擴建一層建筑,向東擴建兩層建筑,“本來(51號別墅)北邊是小區的公共河道,他(業主)為了建私家花園,把河道改成了地下暗河,導致公共河道變窄,如遇暴雨天氣,不能及時引流,雨水可能倒灌多家房屋。”
袁女士稱,周圍鄰居發現51號業主對別墅擴改建后就向其提出交涉,但對方不予理睬,反而繼續加快施工規模和進度。
51號別墅業主賈先生6月5日說,涉及河道的構筑物已經拆了:“那不叫侵占,那是一條污水河,是要整治、整改的。”
對于記者詢問其擴建、改建別墅是否辦理了審批手續時,賈先生并未正面回應,其表示在改建前經過了周圍鄰居的口頭同意。不過,該說法遭到了袁女士的否認:“去年他向我們提出填埋河道,我們當場表示明確反對。”
記者又聯系該小區物業范姓經理,截至發稿前,未獲回應。
彭振中表示,投訴人反映的51號別墅仍在施工的問題,系施工工人對別墅內部的地板進行鋪設。
示范區自規局:不能讓違法建筑“進一步惡化”
袁女士說,今年5月,她向示范區、焦作市等兩級相關部門和“焦作市人民政府信箱”進行投訴和反映。
5月23日,“焦作市人民政府信箱”對袁女士的投訴進行了不公開回應。回應稱:“關于您反映的問題,示范區高度重視,自接到舉報后,文苑辦事處于2023年5月8號對51號樓業主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告知書》,并進行多次協調。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于5月12日對51號樓業主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和《違法建筑認定通知書》,并聯合城管局和辦事處等部門針對違建情況多次與涉事房主溝通,講解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杜絕發生新的違建行為,積極督促其加快整改進度。”
袁女士表示,盡管示范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向51號別墅業主下達了數份法律文書,但實際未能阻止其繼續違建。6月5日,她還看到仍有工人在別墅內部繼續施工。袁女士問道:“對于51號別墅的違法建筑,如果當事人拒不整改,或期限內沒有整改完畢,相關部門是否會對違法建筑進行強制拆除呢?”
對于袁女士的疑問,示范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人彭振中表示,該局下達《違法建筑認定通知書》就意味著51號別墅存在違法建筑,也就是業主改擴建的部分。另外,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也意味著該局認定51號樓業主改擴建的行為違法。“你要停止你的違法行為,然后自行整改,恢復原狀。就是你買房子的時候是什么樣子的,你就要恢復成什么樣子的。如果自行整改不到位,我們堅決不會讓建筑物投入使用。”
彭振中介紹,經了解,投訴人反映的51號別墅仍在施工的問題,系施工工人對別墅內部的地板進行鋪設,“我們發現以后立即將施工工人驅離了,現在我們首先要保證違法建筑不能投入使用,不能讓違法建筑‘進一步惡化’”。
彭振中表示,目前,文苑街道辦事處正在牽頭相關部門制定解決方案。“如果當事人不能整改到位,我們就會啟動風險評估。因為如果要強拆,就一定會動到它合法建筑的部分,這就存在安全問題。風險評估通過后,我們會在保證其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組織強制拆除。”
6月5日下午,示范區工委宣傳部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據反饋,目前,51號樓業主已停止違建行為并對河道進行恢復。文苑街道辦事處將聯合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每天兩次前往現場督導當事人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