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迎賓加油站因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被罰款16417.07元!!
近日,記者從信用中國(河南)網站獲悉,該網站最近發出一則泌陽縣迎賓加油站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問題。
文號為“泌市監處罰﹝2024﹞01號”的行政處罰顯示內容為:2024年1月2日,當事人銷售的92號車用汽油抽樣送檢。經檢驗,不符合GB17930-2016車用汽油要求,判定該油品不合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原材料、產品和違法所得,并處貨值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三)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用燃料、發動機油、氮氧化物還原劑、燃料和潤滑油添加劑以及其他添加劑的;的規定予以處罰。”之規定,沒收違法所得1457.07元,處16417.07元罰款,罰沒合計17874.14元,詳細內容如下:
公司名稱:泌陽縣迎賓加油站,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公司地址:泌陽縣,經營范圍:車用乙醇汽油、柴油銷售
信息來源:信用中國(河南)、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