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5月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山西省潞安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原專職外部董事薛道成(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晉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晉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薛道成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退休一年后被查
公開資料顯示,薛道成,1962年10月生,山西孝義人,博士研究生學歷,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8月參加工作。
薛道成曾任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常委,西山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專職外部董事;潞安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專職外部董事。2022年11月退休。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年10月20日消息,薛道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為他人在煤礦整合并購、
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謀利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4月9日通報,薛道成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通報指出,薛道成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規使用公務用車,違規占用辦公用房;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在企業經營、項目投資等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盲目決策、違規實施、監管不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煤礦整合并購、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薛道成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薛道成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正義網記者還注意到,此前報道中,山西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郭金剛也曾任職于山西潞安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串通投標罪、洗錢罪被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