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聞網(wǎng)邯鄲訊(記者李永偉 通訊員苗文金)一男子無證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遭遇邯鄲市交巡警支隊民警檢查,誰知男子已經(jīng)有過兩次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記錄。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男子被罰款又被拘留。
4月26日晚21時44分許,防控大隊107北警務站民警在北環(huán)與浴新大街交叉口開展酒駕醉駕治理統(tǒng)一行動。一輛號牌為冀DC7**6的小型普通客車由西向東駛來。駕駛人是一穿紅色上衣的男子,民警示意對方停車接受檢查。車門打開,酒氣沖天,民警遂對男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男子體內酒精含量為48mg/100ml,達到了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經(jīng)詢問得知,男子姓武,36歲,他稱喝了幾瓶啤酒,突然有急事,認為是夜間遇不到交巡警,遂駕車上路。經(jīng)過查詢,武某在此之前曾有過兩次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處理記錄,2018年在永年區(qū)因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被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暫扣半年駕駛證。2019年5月,又在永年區(qū)因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駕駛證被吊銷,罰款1000元,并被行政扣留。這是第三次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民警對于無證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給予武某1000元處罰,對于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給予武某1000元處罰,并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