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新聞網邯鄲訊(于金剛)駕駛機動車輛,必須得證照齊全,這是廣大駕駛人都知道的常識,可是就有一些人無所顧忌,膽大妄為,無牌無證騎車上路,還喝的酒氣沖天、東倒西歪,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險境地!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安全。
6月18日傍晚18時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八中隊在張丙辰隊長帶領下在陵西南大街與學院北路附近執勤。19時許,張丙辰隊長注意到一輛輕便二輪摩托車沿陵西南大街由南向北疾馳而來,駕駛人為一中年男子,沒有正確佩戴安全頭盔,于是張隊長就打算在路口攔住他,告知其佩戴安全頭盔的必要性。當該摩托車駕駛人行至學院北路路口,現場民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時,張隊長于近處發現該男子滿臉通紅,渾身酒氣,就示意其出示駕駛證和行車證,可是該男子不光不接受檢查,還瞬間加大油門,飛速向北逃跑,竄過學院北路路口后,在路口北側150米處被機動中隊交巡警騎摩托當場截獲。經現場盤查,發現該男子沒有取得摩托車駕駛證就驅車上路,并且該二輪摩托車也沒有牌照。隨后,執勤民警對駕車男子劉某某進行酒精吹氣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劉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59.4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五條、第一百一十條、第一百零四條之規定,民警對其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扣留該機動車,并對其未取得駕駛證且駕駛沒有牌照機動車輛上路實施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