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市交巡警邯山一大隊辦案組接到群眾報警,稱其電動車在邯山區東信建材城樓下被盜。接警后,民警李學峰立即帶領隊員賈璐洋等趕至現場,發現丟失電車停放處系監控死角,被盜時間為深夜,四周光線極差,可供偵破的線索少之又少。為盡快破案,民警立即以案發現場為軸心,向四周延伸進行走訪摸排。
幾個小時后,正在調查走訪的辦案民警再次接到群眾報警:“農林路滏河橋東岸河里有一輛電動車,是否有人落水不詳。”辦案民警立即與滏陽公園警務站民警一起打撈了近二小時,打撈出電動車一輛,并排除了有人落水的事實。民警發現打撈電動車顏色特征與失竊電動車有些相似,立即聯系報警人,經報警人辨認正是其被盜電動車,但電車6塊電瓶、車燈及價值1000元控制器已被人拆卸。
隨后,民警調整偵辦方向,對河岸周圍展開視頻偵查,發現當日凌晨1時許,有兩名分騎兩輛電動車男子進入河東岸,其中一人所騎正是被盜電動車。2時05分,二人共乘一輛電動車從河岸沿滏河大街向北行,明顯可見騎車男子腳下踩著什么物品。經循跡追蹤,辦案民警發現兩名嫌疑人一人在通達街小區下車,另一人繼續騎行至中華大街三建家屬院附近消失蹤跡。之后,辦案民警隨即兵分兩路,對兩處小區進行細致摸排和蹲守布控,并于次日15時20分、21時20分,分別在兩個小區將嫌疑人李某(29歲,河北邢臺人)、趙某(28歲,大名縣人)一舉抓獲。
經審查,李某、趙某對共同盜竊電動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原來兩人因網貸了一筆錢,到期后卻無力償還,一直被追償,為了盡快還錢便動了歪念,且自作聰明地認為將特征明顯的贓車拋到河內,再將電瓶、控制器等零部件一賣,警察肯定查不到。事發后兩人悔恨不已,然而,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目前,此案已移交至渚河路派出所進一步審理中。
邯報融媒體記者 王海軍 文/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