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目標任務,提高基層群眾防范和抵御安全風險能力,4月15日,成安法院組織干警在成安鎮北魚口村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傳活動。
活動現場,干警們通過設立普法宣傳臺、懸掛橫幅、擺放宣傳展報、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向過往群眾宣傳講解《國家安全法》、《反間諜法》、《網絡安全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并就群眾在日常生活中如何維護國家安全做舉例講解,現場解答群眾法律問題,加深群眾對國家安全等問題的了解和認識,增強維護國家安全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此次活動,共為群眾發放法治宣傳資料1000余份、現場解答群眾法律問題50余人次,進一步增強了群眾的法律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營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圍。
國家安全教育日科普:
01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怎么來的?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而設立的節日。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11月,全國國家安全機關向社會發出通告,12339是受理個人和組織發現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情況線索舉報電話。
02什么是國家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03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當代國家安全包括16個方面的基本內容: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極地安全、深海安全。
04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規定:本法所稱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具體有:
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
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
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
以上這些行為,國家不僅會依法懲治,還要防范和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