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10時50分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一中隊民警李雪飛、孫邯辰、張豆豆在中隊長孫建龍帶領下,正在浴新大街與和平路交口緝查布控。這時民警發現沿浴新大街由北向南行駛過來一輛白色廣汽傳祺SUV汽車,車前保險杠上懸掛的號牌有異,顏色發暗,字體粗劣,隨即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經民警當場比對,發現該車輛前面懸掛的冀DC×××Y的牌照竟然是用泡沫板制作的,遂確認其為假套牌,將其揭下來后露出的冀DG×T××才是該車輛真正的號牌。該車輛存在冒用其它車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
經查問得知,駕駛人名叫汲某某,家住叢臺區某小區。見無法瞞過,駕駛人只好承認自己用泡沫板制作假號牌的違法行為。因為自己的沒有在所住小區登記,為方便進出小區車庫,于是就找人用泡沫板制作套用了他人的車牌號,以圖蒙混過車庫牌照識別系統,沒想到今天被民警發現并查獲。
民警對駕駛人偽造和懸掛假號牌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駕駛人汲某某非常慚愧,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表示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之規定,民警依法對其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扣留機動車,收繳套用號牌,并做出一次性扣除12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決定。
邯鄲市交通巡邏警察支隊:于金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