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駕駛人認為用客車裝貨物好像沒有多大問題,既帶來方便又節約成本。殊不知客車載貨既危險又違法,于駕駛途中將給自身與其他車輛以及行人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由于客車載貨而導致車輛穩定性系數降低,從而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11月9日上午11時10分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三中隊民警正在浴新大街與陵園路交口附近執勤。這時,一輛白色海馬牌兩廂轎車沿陵園路由西向東行駛而來。民警例行檢查竟然發現車內乘坐艙直到后備箱處已經打通,里面放著許多片沉重的鋼板,長長的一直頂到駕駛座椅上。
經查問得知,駕駛人賈某稱其從復興區某建材門市拉鋼板送到邯山街某門店做裝修用,為了圖省事方便就用轎車載貨送貨,可是卻忽略了客車載貨所帶來的危害和隱患。民警對其進行進行嚴厲的批評,告知駕駛人載這么重而且長的貨物在行駛過程中非常危險,一旦遇見緊急情況所載鋼板極容易傷害車上人員。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民警當場對駕駛人賈某做出罰款200元不計分的處罰決定,并責令其立即整改,找來貨運車輛將鋼板拉走。
午飯后,下午14時40分許,一輛沿浴新大街由南向北行駛的銀灰色五菱面包車進入執勤民警的視線。透過車窗玻璃,民警看到該車內有成堆成包的貨物,遂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車側門打開后,民警發現該車內不大的空間已經被許多行李包、箱子以及被褥塞滿了,箱子摞的緊挨著車廂頂部,車內乘車人員擠在這堆貨物當中,坐姿很是難受,而車后門甚至由于貨物過多擁擠導致無法打開。
經查問得知,駕駛人劉某是河南省新鄉市人,他載著幾名同鄉去山西省某工地打工,車內貨物都是各種生活用品。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告知其如此載人載貨會帶來很大的隱患,遇突發緊急情況將極大降低乘車人員安全系數。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民警決定對劉某做出罰款200元不計分的處罰決定,并責令其立即改正,另安排貨運車輛將貨物轉運。
邯鄲交巡警溫馨提示:客車載貨,會嚴重影響駕駛人后視線,使駕駛人無法通過車內后視鏡查看后方情況,極易發生刮蹭、碰撞等事故。如果貨物載重較大,將導致車輛降低平衡度,甚至造成剎車失靈,產生無法挽回的后果。
邯鄲市交通巡邏警察支隊:于金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