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車是用來拉客而不是載貨用的,客運車輛和貨運車輛自身的功能和用途有著明顯不同。可總有駕駛人抱著僥幸心理,貪圖一時便利,把交通安全拋諸腦后,使用客車載貨上路,甚至為了多拉快跑,騰出更多裝載空間,不惜把車艙內的座椅拆卸掉,這給車輛穩定性和路面交通安全帶來很大的隱患。
11月22日晚上21時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機動二中隊在中華大街與秀水街交口附近進行交通違法治理,這時沿秀水街由東向西行駛過來一輛銀灰色面包車,經檢查民警發現該車乘坐艙里竟裝載著三根直徑約20公分、長約3米的生銹鋼管,前面挨著中控臺部位,后面一直延伸到車后蓋,并沒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經查問得知,該駕駛人名叫李某,當天在南環路某工地收工后,將廢棄不用的鋼管放到面包車上拉回家,卻沒考慮如此違規載貨的危險性和違法性。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民警依法對駕駛人李某做出罰款200元不計分的處罰決定,并責令其立即整改。
11月23日下午14時30分許,交巡警邯山二大隊三中隊民警劉濤、李昊在浴新大街與貿易路交口執勤時,忽然看見一輛棕色五菱面包車由北向南行駛而來,透過車窗玻璃發現車里面裝滿了許多物品,遂示意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民警發現,車內裝載了許多服裝、墊子和包裹,把乘坐艙塞得滿滿當當。據駕駛人吳某稱,他家住在磁縣,每天從邯鄲某服裝批發市場批發服裝,然后拉貨到河南安陽市去售賣。并且為了便于多拉貨,竟然將車后排座位全部拆掉。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民警當場給予駕駛人私改車型和客貨混裝的違法行為,分別處以罰款500元和200元的處罰決定,并責令其立即整改,找來貨運車輛將貨物轉運。
11月24日晚上19時40分許,交巡警邯山二大隊六中隊民警在學院北路與陵西大街交口附近執勤時,查到一輛白色長安面包車乘坐艙內竟然空空如也。車內除正副駕駛座椅外,其它座椅都已被拆卸掉。據駕駛人韓女士稱,其卸座騰出空間也是為了便于多拉貨物。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之規定,民警對駕駛人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違法行為,做出罰款500元不計分的處罰決定,并責令其恢復車輛原狀。
邯鄲市交通巡邏警察支隊:于金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