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晚上,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機動三中隊民警在古城路與邯磁路口開展重點交通違法治理。21時30分許,當民警在對一輛銀灰色奇瑞牌兩廂轎車例行檢查時,透過車窗玻璃發現該車乘坐艙內塞滿了許多貨物,民警遂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車側門剛一打開,民警就對眼前情景驚呆了。只見該車輛除駕駛位之外,乘坐艙所有座位包括副駕駛座位上全部裝滿了標有“小心輕放”字體的紙箱和包裹以及塑料卷等貨物,塞得緊挨著車頂,把后視鏡擋了個嚴嚴實實。經查問得知,駕駛人是復興區人,他準備從復興區搬家到經開區某小區,于是連夜不停來回運送家居物品。民警對其客貨混裝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民警給予駕駛人處以罰款200元不記分的處罰決定。
客車裝載貨物,不僅阻擋駕駛人后視線影響駕駛操作,而且在遇到突發緊急情況時,極容易由于貨物移動而造成人員受擠壓受傷。在此,邯鄲交巡警提醒廣大駕駛人一定要遵規安全駕駛,切忌客貨混裝。
邯鄲市交通巡邏警察支隊:于金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