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早上7時30分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趙都新城警務站民警在浴新大街與渚河路交口早高峰執勤時,偶然發現一輛由北向東左轉等候紅燈的白色日產汽車,其車牌號“冀D×××W8”有異。察覺到該異常情況后,執勤民警立即走到該車前面仔細檢查,發現該車輛號牌末位數字“8”竟然是用白色膠帶粘貼而成,其原本車牌號末位數字應該是“0”。貼上白色膠帶后本來的車牌號“冀D×××W0”瞬間變成了“冀D×××W8”。
民警苗國玲和同事指示駕駛人將車輛移至路邊不影響交通的地方等待處理,并責令駕駛人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等有效證件。在向駕駛人張某核對情況時,其最初否認是自己粘貼上去的,狡辯稱是不知情的情況下他人給粘貼的。正當民警對駕駛人解釋該違法行為嚴重性的過程中,執勤民警隨后竟然在該車輛副駕駛座椅上發現一卷白色雙面膠帶,于是拿出來與車輛號牌上粘貼的膠帶進行比對,比對結果顯示雙方膠帶的型號寬度完全一致。見事實無法抵賴,駕駛人張某只好老老實實承認了自己用膠帶粘貼號牌的違法行為。
民警依法當場對駕駛人開據強制措施憑證,扣留該機動車以及用來粘貼號牌的雙面膠帶,并告知其即將面臨的處罰結果。隨后將該車輛號牌上粘貼的膠帶撕下并將車輛暫扣至南環停車場做下一步處理。
邯鄲市交通巡邏警察支隊:于金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