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女子張某駕駛無牌摩托車在水廠路行駛時被邯鄲交巡警查獲,摩托車被依法扣留。
當時,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六中隊韓曉隊長帶領民警在水廠路與邯山街交口開展夜間盤查,發現一輛橙白色相間的摩托車沿水廠路由東向西行駛而來,隔著很遠就清晰的聽到了突突突的發動機聲,但看不到摩托車應該懸掛的牌照。見到民警在前面盤查車輛,該摩托車駕駛人迅速停車掉頭欲走,執勤民警立即上前將其攔下。
經查問得知,駕駛人張女士是邯山區人,其駕駛的這輛維多利亞女士摩托車購買不久,但其心懷僥幸,沒有按照程序去取得并懸掛牌照,以為就這樣在路上來回跑跑沒事。
民警明確告知駕駛人張女士,其所駕駛的摩托車屬于機動車輛,是需要去車管所按程序辦理并正確懸掛機動車號牌的,不能未掛牌照就毫無顧忌隨隨便便上路,這是對路上車輛和行人交通安全的嚴重不負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五條之規定,民警依法扣留機動摩托車輛,對其做出罰款200元,扣12分的處罰決定。
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二大隊:于金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