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范鑫
市委辦、市政府辦印發(fā)了《鶴壁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實施辦法》《鶴壁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兩個辦法”),并于5月14日開始實施。“兩個辦法”從適用范圍、管理原則等多方面進行更加具體的規(guī)定,包括黨政機關不得以置換名義量身打造辦公用房、黨政機關應當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等。
在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方面,“兩個辦法”細化了配置申報、使用權登記、臨時機構辦公用房調(diào)劑騰退等程序,并明確了辦公用房使用范圍、面積核定標準、安全管理責任等方面的要求;在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方面,明確了編制核定、使用原則、配備更新程序、分類處置程序,對推進公務用車標識化、信息化管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同時,對公務用車申報、審批、購置、備案等具體組織實施流程作了進一步規(guī)范、細化和完善。
“‘兩個辦法’是根據(jù)《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和《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制定的,對進一步鞏固辦公用房清理和公務用車改革成果,規(guī)范機關事務管理工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發(fā)展,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具有重要意義。”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方在敏表示,作為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和公務用車管理部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將加大宣傳解讀力度,會同相關部門加大監(jiān)督指導力度,確保各級黨政機關準確把握新規(guī)定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