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警抓獲非法捕魚者。
現場查獲的捕魚工具和漁獲物。
利用無人機搜查非法捕魚者。
巡查人員下河搜查地籠。
記者 呂登緯
7月31日晚,市淇河辦、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聯合開展打擊淇河非法捕魚專項整治行動——“雷霆行動”。經過數小時巡查,4名在淇河非法捕魚者被抓,目前已移交至公安機關。
當晚9時,記者隨巡查組來到淇河許溝村段,工作人員介紹,該河段河面寬,水生植物多,是魚類較為聚集的區域。巡查人員分組沿河排查可疑人員,并使用多臺無人機通過熱成像搜查可能藏在蘆葦叢中的非法捕魚者。
淇濱區金山街道辦副主任劉衛軍介紹,禁漁期內,他們責令轄區各單位、各社區成立巡河隊伍,24小時不間斷巡河,禁止非法捕魚。近日,他們配合公安機關處置了兩起非法捕魚案件,有力打擊了非法捕魚者的囂張氣焰。
當晚10時許,巡查組順流而下來到太行路淇河橋附近,在此處,記者看到淇河兩岸每隔百米就有警燈閃爍,不時有工作人員手持強光手電筒沿河巡邏。
“禁漁期內,太行路淇河橋東西兩側數公里范圍內都有工作人員24小時不間斷巡河,截至目前已收繳地籠、漁網100多個。為抓捕駕船捕魚的不法分子,我們還配備了橡皮艇。”淇濱區城管局工作人員黃凱表示,7月29日、30日,他們抓獲了多名非法捕魚者。
隨后,巡查人員在泰山路淇河橋東沿岸巡河時,發現一輛外地牌照的可疑車輛。巡查人員迅速上前,發現4名男子正赤裸上身撒網捕魚。巡查人員隨即對4名非法捕魚者進行控制,并查獲部分漁具及數十條剛被捕撈的野生魚類。
據了解,4月1日至7月31日為淇河禁漁期,禁漁期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方式;禁止銷售、收購、加工在淇河捕撈的漁獲物。
此外,鶴壁市長年禁止使用電、毒、炸、迷魂陣網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使用禁用漁具捕撈;禁止制造、銷售禁用漁具。違者將依法予以處罰。
市淇河辦工作人員呼吁,鶴壁市正在建設高質量發展城市,淇河作為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環節,希望大家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我們的母親河。
延伸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規定: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制造、銷售、使用禁用漁具;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捕撈的漁獲物中幼魚不得超過規定比例;在禁漁區或禁漁期內禁止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