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市農業農村局 鶴壁市公安局
關于延長實行淇河禁漁期制度的通告
按照鶴壁市淇河生態體系建設與發展領導小組關于保護淇河漁業資源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決定繼續在淇河實行禁漁期制度。現通告如下:
一、2020年8月6日零時至2020年10月31日24時,淇河主河道全區域禁漁。
二、常年禁止使用電、毒、炸、迷魂陣網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禁止制造、銷售、宣傳禁用的漁具。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的,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行為,由漁政部門依法處理;阻礙相關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使用禁用的工具或方法捕撈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由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鶴壁市農業農村局舉報電話:0392-3318020
鶴壁市公安局舉報電話:110
特此通告。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