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竇煜東 通訊員 汪春 岳朝陽
7月30日下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開發區交管巡防大隊在渤海路與泰山路交叉口開展了查處酒駕醉駕、超員超載、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動。
當天下午5點50分,一輛豫F牌照的面包車沿泰山路自南向北駛來,存在違法變道逃避檢查的嫌疑。執勤交警迅速上前攔截,示意司機路邊停靠,發現車內坐滿了人。經現場核查,該車核載8人,實載9人,超員10%以上,駕駛人張某滿嘴酒氣,有酒駕嫌疑。執勤交警立即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36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遂將其帶離現場。經交警進一步核查,得知張某曾于2013年因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2017年因酒后駕駛被行政處罰。在充分取證,認真核查的基礎上,因張某駕駛機動車違法超員、再次酒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8月3日,警方對張某給予行政拘留10日處罰。8月13日,警方對其作出吊銷駕駛證及罰款16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