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報融媒體首席記者 張志嵩
鶴壁經濟技術開發區中鶴國際小區2019年4月份更換了物業公司,新物業公司進駐小區已經一年多了,但新老物業公司還沒有完成交接,原來的物業公司也不肯撤離。因前期交接問題一直沒有解決,留下不少隱患。
■新物業公司 沒有完成交接,很多工作無法開展
8月18日,中鶴國際小區一位商戶向記者反映,8月8日晚10點左右,位于小區23號樓樓道口的配電箱突然冒出濃煙,“幸虧是發生在前半夜,多數業主還沒有休息,沒有釀成更大的事故。關鍵是,這種事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安馨物業公司是去年進駐中鶴國際小區的,目前已經承擔小區物業服務的大部分工作。安馨物業公司負責人霍女士告訴記者,8日晚發生的事故主要是因為電力設備長期缺乏維護。“我們物業公司入駐小區以來,原來的物業公司沒有和我們做交接,特別是電力設施,鑰匙都在原來的物業公司,我們沒有辦法檢修。可萬一出現大的事故,我們還得承擔責任。”霍女士說。
霍女士告訴記者,中鶴物業是該小區之前的物業公司,目前還留了幾個人在小區里工作,主要負責收取商戶的物業費和電費、管理地下停車場。“我們小區公共部分的用電也得通過他們,比如路燈用電,都得打電話和他們說,我們的身份很尷尬。”霍女士說,小區里飛線充電的現象一直存在,安馨物業公司想在樓下安裝充電樁,引導業主到集中充電點充電,但他們沒有小區的規劃圖紙,害怕破壞地下設施,一直沒辦法施工。
■老物業公司 把居民欠的物業費收了再走
“我們想交接,只不過新物業公司不接收我們的債務。還有一些業主欠我們物業費,如果我們不收上來就走了,這些錢該怎么辦。”8月19日,中鶴物業負責人王先生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采訪中,王先生表示具體情況還要問總公司,總公司在浚縣。記者問總公司的名字,王先生說“想不起來”。記者詢問總公司的聯系電話,他也說沒有,“平時安排什么工作都是(總公司)打電話過來”。
■業主委員會 沒續簽合同,但老物業公司就是不撤
采訪中,多方反映,中鶴物業目前留下的幾個人主要工作就是收費。“我們也不想讓他們服務,不想把物業費交給他們,但是不給他們交費他們就斷電。”一位商戶說,相關的物業服務都是新物業公司在提供,但用電要通過老物業公司。
“中鶴物業的管理不行,當時小區里垃圾沒人管,管理一片混亂,我們生活在這兒感覺特別頭疼。”業主李女士說,新物業公司來之前,絕大多數業主對老物業公司非常反感。 “因為業主們的意見很大,合同到期后我們沒有和中鶴物業續簽,而是按照規定和安馨物業公司簽了服務合同。但新老物業公司沒有完成交接,唯一交接的是業主的聯系電話。我們想了很多方法,想早點兒解決這個問題,但老物業公司一直不肯撤走。”該小區業主委員會副主任王圣波告訴記者,因為物業公司用房沒有交接,新物業公司只好租房辦公,業主委員會也沒有辦公的地方。為了這件事,新老物業公司及業主委員會經常理論來理論去,但一直沒有結果。
■社區 協調多次無果
“這一年多,社區協調過太多次了,但是老物業公司就是不撤。”8月20日,海河路街道北晨社區主任孫淑萍告訴記者,去年中鶴物業在沒有報備、沒有通知社區的情況下突然不干了,他們遣散了工作人員,停止服務,“當時業主沒辦法用電梯,高層住宅沒有了自來水二次加壓,吃水都成了問題”。
中鶴國際小區各項工作無法開展,社區就牽頭成立了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通過招標和安馨物業簽訂了服務合同,小區管理才走上正軌。
為什么這兩家物業公司一直沒有完成交接?孫淑萍表示,社區前期和中鶴物業溝通過,當時該小區的門面房還沒有出售,中鶴物業稱要替開發商管理門面房。“到現在我們還經常和中鶴物業的管理人員溝通,但一直沒有結果。社區除了繼續協調,沒有其他辦法。”
■律師 老物業公司涉嫌侵權
一邊是居民期待小區管理盡快走上正軌,一邊是新老物業公司的各種糾纏和小區業主委員會的無能為力。難道中鶴國際小區要一直維持這種局面嗎?
8月20日,河南鶴淇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直艷軍表示,老物業公司在已經解除了物業服務合同的情況下還不撤離,已經損害了業主們的合法權益,涉嫌侵權。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可以向物業主管部門投訴,讓主管部門確定有沒有相關的處罰依據,或者到法院依法起訴,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問題,要求老物業公司停止侵權行為。
“至于債權債務,中鶴物業需要把賬目向小區業主委員會交接,而不是和新物業公司交接。”直艷軍表示,雖然商鋪是開發商的,但現在小區來了新的物業公司,之前雙方的合同需要解除,即使商鋪產權屬于開發商,開發商方面也有義務向新物業公司交納相關費用。新物業公司進駐以后,老物業公司應當和業主委員會進行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