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焦作市昨日召開的落實省政府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整改推進會上獲悉,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焦作市出臺了《焦作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和《焦作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定期督查和問責制度》(以下簡稱《問責制度》)。
《考核辦法》指出,治理欠薪問題,主要包括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全面排查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限期辦理欠薪案件、處置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聯合懲戒欠薪違法失信企業等。對考核等級為C級的,由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對縣(市)區政府有關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問責制度》規定,存在以下情形的,將對縣(市)區政府、相關部門及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組織領導不力,本地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嚴重滯后的;因監管責任不落實發生重大欠薪案件的;對上級交辦案件處理不力,問題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并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同一個問題連續兩次被上級通報的;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事件或者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極端事件并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未按時辦結或對群體性討薪事件處置不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沒有達到考核指標要求,影響省政府對市政府考核結果的。
《問責制度》規定,發現需要問責的情形,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將視情況發出督辦通知或進行通報批評,必要時對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問題嚴重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