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豬肉價格一路飆升,已接近歷史最高值,本該全力以赴生產的孟州市食品公司卻因豬肉銷售款不能及時回收而受到影響,與分銷商打起了官司。
孟州市食品公司系當地國營專業屠宰、銷售生豬的定點企業,2010年3月與洛陽市一家生肉店達成口頭協議,一方定期供貨,一方批發銷售。然而,該生肉店多次違約,以種種理由延遲付款或者不付款。2015年以來,累計賒欠孟州市食品公司貨款79379元。孟州市法院判決該生肉店老板宋某敗訴,宋某不服上訴,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但是判決生效后,宋某依然拒不履行。
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孟州市法院執行局商志強執行團隊第一時間向宋某郵寄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同時開展網上查控。在得知批發銷售生豬產品一般都是凌晨3時開始交易、且大多為現金交易時,商志強執行團隊決定現場突擊執行。
7月5日凌晨,商志強執行團隊出現在洛陽市澗西區某市場,在生肉店附近仔細觀察,確定該生肉店經營正常且有大量現金收入之后,執行干警向宋某表明身份,并現場查扣該店的營業收入。在講明利害關系后,執行干警及時傳喚宋某,在法律的威懾下,宋某當場將手機微信、支付寶及手機銀行和部分現金共計12490元交付執行干警,用于抵扣孟州市食品公司的豬肉貨款。隨后,孟州市食品公司與宋某達成執行和解。目前,該案執行款81315元已全部到位,該案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