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 近年來,焦作市檢察機關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破除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法律障礙,全力服務保障小微企業發展。
積極擔當作為,切實強化立案監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公安機關的刑事立案活動實行監督。當事人認為公安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或者應當立案而不立案,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并進行審查。公安機關對涉小微企業案件是否刑事立案關系重大。檢察機關要重點對侵犯小微企業或其人員合法權益犯罪應立不立,違法動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經濟糾紛不應立而立,超范圍、超標準、超時限濫用查封、扣押、凍結等行為進行監督,一旦發現線索立即介入,著力防范化解法律風險,最大限度為受侵害企業避免、挽回損失。
彰顯檢察關懷,主動審查羈押必要性。羈押必要性審查,是指人民檢察院依據規定,對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建議辦案機關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司法保護不是一句空話,而是帶有溫情的關懷。小微企業經營人員一旦因涉嫌犯罪身陷囹圄長期羈押,辛辛苦苦開創的事業往往就會“一夜回到解放前”,企業職工安置、就業問題隨之而來。對小微企業人員采取拘留逮捕強制措施,需建立捕前捕后走訪、重大案件向黨委和上級院請示報告機制,同時辦案人員應克服機械執法、就案辦案的局限性思維。
履行監督職責,堅決糾防冤假錯案。檢察機關始終堅定不移捍衛小微企業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民事行政檢察就是監督審判機關已處理完結的民事行政訴訟案件是否處理合法。當前亟須著重整治申請民事監督案件久拖不結、有錯不糾、民事執行行為監督不夠,監督解決行政訴訟案件得不到實體審理、行政爭議得不到實質化解、涉小微企業的信訪群體性案件。特別指出針對涉小微企業刑事案件需逐一掛牌督辦,下大決心推動冤假錯案盡快盡早得到糾正平反,還小微企業人員以自由清白。
焦作市檢察機關精準把握小微企業司法需求,出實招、用實勁,以法治課、培訓會等形式送法進企業,積極落實一案一分析,努力達到涉企案件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實效。有力發揮檢察擔當,筑牢小微企業守法合規底線,讓小微企業人員暖了人心,滿了信心,放了寬心去經營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