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陽城縣紀委監委對陽城縣潤城鎮劉善村原黨支部書記郭柏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郭柏祥在擔任劉善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使用村集體資金購買特產并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送禮;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不正確履職,致使村集體遭受重大損失,工作不負責任,致使劉善村原報賬員原國亮(已另案處理)挪用、侵占村集體資金用于歸還個人欠款,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偽造協議、空開工程發票套取集體資金提供幫助;收受工程施工方好處費、以車輛高價折抵施工方工程款。
郭柏祥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職務侵占犯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陽城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郭柏祥開除黨籍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郭柏祥簡歷
郭柏祥,男,漢族,1960年9月出生,陽城縣潤城鎮劉善村人,初中文化,198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4年至1989年,在陽城縣潤城鎮經聯社工作;
2002年8月至2014年1月,陽城縣潤城鎮劉善村黨支部書記;
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在家務農;
2015年9月起,在陽城縣潤城鎮敬老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