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晉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關于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就疫情期間企業緩繳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公積金貸款還款逾期等問題作出詳細說明。
通知指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職工所在單位發生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不影響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于2020年6月30日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2020年1月至職工申請貸款之月視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可與2019年12月及以前的正常繳存月份合并計算連續繳存時間。各繳存單位和職工可通過網上營業廳、“手機公積金”APP、12329服務熱線、微信公眾號等線上渠道查詢和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記者 閆妮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