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晉城市商務局獲悉,即日起,晉城市啟動2019年度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申報工作,以無償補助、以獎代補等方式,促進全市電子商務發展。截止時間為5月10日。
此次申報的專項資金支持三大類項目,包括推進電子商務產業集聚發展、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做大做強、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參與生活必需品保供的電商企業。
推進電子商務產業集聚發展方面,對運營時間一年以上、辦公使用面積超過一萬平方米、擁有完善組織管理架構,會議室、培訓室、文體設施場所、倉儲等配套設施齊全,入駐的電子商務企業數量達30家以上的電子商務園區(基地、樓宇)的主辦方,經認定后給予園區主辦方一次性獎勵20萬元。近三年內享受過國家級和市級電商資金支持的園區主辦方不再支持范圍。
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做大做強方面,一是支持電子商務平臺企業。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指運用互聯網或移動通信為其他企業、單位或個人開展電子商務提供專業的公共與增值服務,并部分或全部實現在線撮合、網上交易、在線或移動支付等服務功能的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企業。按申報年度電子商務平臺項目實際投入和平臺推廣費用情況給予獎補,最高不超過20萬元。電子商務平臺項目投入,主要指項目研發(不含員工薪津、房租)和電子商務平臺硬件設施購置費、軟件外包費等。電子商務平臺推廣費用,主要指為推廣平臺而開展的廣告、展會參展、宣傳活動等方面的支出。二是支持電子商務應用企業。電子商務應用企業指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電子商務的企業。對申報年度網絡批發超過8000萬元、網絡零售超過600萬元、農副產品網絡銷售超過250萬元,且發展目標清晰、潛力明顯的電子商務企業,根據銷售額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15萬元。三是支持電子商務服務企業。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指為電子商務企業開展電商業務提供電商園區運營、網絡營銷、網絡推廣、代理運營、咨詢策劃、物流配送等服務專業服務商,不包括提供與電子商務業務不直接相關的后勤保障等服務的企業。按申報年度企業投入的15%給予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15萬元。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參與生活必需品保供的電商企業方面,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參與生活必需品保供的電子商務企業,2020年2月份當月網絡零售額達到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3至5萬元適當補助。
據悉,專項資金采用無償補助、以獎代補等方式,對符合要求的項目予以支持。扶持對象要在晉城市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從事或應用電子商務的單位和企業(不包含個體工商戶);產權明晰,管理規范,具有健全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三年內無違法或受到行政處罰的紀錄;所申報支持項目的主體必須是“晉城市電子商務統計系統”信息庫的入庫企業;按要求及時向財政、商務主管部門報送電子商務經營數據及相關信息等。項目申報按屬地劃分原則逐級上報,由各縣(市、區)、晉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組織本地區的項目申報工作,并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初審、匯總并以正式文件上報市商務局。(記者閆妮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