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晉城高平市制訂《脫貧監測戶和邊緣困難戶醫保幫扶辦法(試行)》,明確幫扶對象范圍、幫扶形式和標準,進一步引深、拓展醫保幫扶工作,防止脫貧人口返貧、邊緣人口致貧,不斷鞏固脫貧攻堅成效,提升脫貧攻堅質量。
該辦法明確,脫貧監測戶,即滿足“尚未實現脫貧;因病、因災、因殘發生較大支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脫貧指導線以上但低于5000元;因產業收入、就業不穩定、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脫貧指導線以上但低于5000元”任一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納入保障范圍。邊緣困難戶,即未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和低保戶、特困供養對象的生活困難戶(符合“家庭年人均純收入高于建檔立卡貧困戶標準但未達到5000元,因病因殘因學因意外發生大額支出造成家庭經濟承擔有困難,子女贍養困難或無子女贍養且生活困難的獨居老人,無勞動力等邊緣困難農戶”任一條件),且同時符合低收入醫療救助對象條件,全部納入幫扶范圍。
在具體幫扶方面,對于脫貧監測戶,參保救助方面,脫貧攻堅期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部分由財政給予全額救助;門診救助方面,脫貧攻堅期內,對35種慢性病患者,符合規定的門診費用在病種限額內按100%報銷,惡性腫瘤、白血病、器官移植術后三種慢性病按85%報銷,其它6種慢性病按65%報銷;住院救助方面,脫貧攻堅期內,在晉城市內二級醫院住院,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到5000元,報銷比例提高到80%,取消年度封頂線;重特大疾病救助方面,省定26類重特大疾病患者,省內定點醫院住院按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36”兜底和目錄外補充保險政策執行,不執行重大疾病待遇政策,但重大疾病待遇政策規定的病種限額仍然有效,超過限額部分的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
對于符合低收入救助條件的邊緣困難戶,參保救助方面,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資金給予全額資助;門診救助方面,符合城鄉居民慢性病待遇條件的患者,符合規定的費用限額內按65%報銷;重特大疾病救助方面,省定26類重特大疾病患者,在重特大疾病救治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限額內費用先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70%,低收入救助對象再按10%救助,不受醫療救助年度封頂線限制。
為了確保醫保幫扶各項措施落到實處,高平市完善幫扶政策動態調整機制,要求醫保、財政、民政、殘聯、扶貧開發中心及鄉(鎮、辦事處)等部門和單位強化協同配合,不斷完善城鄉困難群眾動態調整信息共享機制,依據動態調整名單,及時在醫保結算系統標識身份。完善市域內“一站式”結算,要求高平市醫保中心積極與晉城市醫保中心和各定點醫療機構、商業保險公司做好業務銜接,遵循“基本醫保—大病保險—136兜底保障—補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的待遇支付順序,力爭實現幫扶對象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補充保險+醫療救助的“一站式結算”。(郭躍飛 馮彬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