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營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今年以來,晉城市市場監管局與市煙草專賣局加大監管力度,聯合采取行動,整治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違法行為。
市市場監管局與市煙草專賣局聯合發布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制品的通告》,對經營者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等進行了明確規定。同時,嚴禁在互聯網發布電子煙廣告、嚴禁利用自建網站、公眾號、小程序、自媒體等社交平臺銷售煙草制品。
為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子煙專項檢查行動。通過專項檢查,以更加嚴格的監管措施、更加嚴厲的治理手段,全面強化對互聯網平臺的監管,全面清理“互聯網電子煙售賣”“中小學周邊、青少年宮等未成年人集中區域售賣”“虛假違法廣告、虛假宣傳行為等誘導手段售賣”行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大力普及法律知識,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執法人員在開展執法檢查過程中,向煙酒經銷商普及有關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的法律規定,要求經銷商學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依規經營,嚴守底線,增強法治意識,真正做到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磊落搞經營。(晉暄 王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