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7日
晉城市中院的一場庭審直播
引起眾多網友圍觀
為了60萬存款
法庭上的父子激辯,互不相讓
父親稱這筆錢是
他暫存在兒子名下的養老錢
兒子稱之所以存在自己名下
就是父親把錢給了他
60萬存款到底歸誰所有?
法院將如何判決?
故事還要從父子二人齊心創業說起
上世紀80年代
李九帶著自己的大兒子李軍跑運輸
吃苦受累、
搞運輸掙錢,開鐵廠還掙錢,父子倆喜出望外。隨著生意的好轉,賬面逐漸有了盈余。賺下的錢該怎么分配,李九思來想去,做了一個決定。
2007年8月,他給兒子和妻子每人各10萬塊存款。李九認為,這是對兒子最好的交代,卻未曾想到,兒子的反應讓他始料未及。兒子要求把錢存在自己名下。
將錢存到兒子名下
在兒子的執意堅持下,李九最終順從了兒子,每次去銀行存款都存在了兒子名下。但他和兒子有個約定:必須由他設立密碼,保存存款單。
父親李九說:“那會兒還不是實名制,拿存單憑密碼取款,給他媽存了20萬,總共140萬都存到他名下了。兒子說,你拿著存單你設一個密碼,也打消我的懷疑了,我不懷疑你把錢給了誰了,咱以后不干企業了,平均和兄弟姊妹帶你四份平分,咱想的也沒啥。”
面對李九的上述說辭,兒子李軍并不認同。
對于老人的這筆存款,父子二人都在心里把自己當成了存款的主人,存在銀行的錢一直沒有派上用場,父子之間也相安無事。
十多年間,李九的三個子女都長大成人。李九分別給子女們買了房子。
期間,李軍買房、裝修房子、買車總共用去80萬元,全部是從父親存在他名下的存款里支出。
對于剩下的錢,李九和李軍都認為是自己的。2014年,一張40萬元的儲蓄存單到期后,李軍將這40萬元借給他人,并將7.2萬元的利息交給父親。借款到期后,李軍將40萬元以儲蓄存單方式存在了自己名下。
父子感情產生裂痕
轉眼,到了2017年。也就是在這一年,父子二人產生了嫌隙。
父親:我這15間舊房開吊車的來租了,以前的房頂有點漏了,兒子說爸爸有人租房,你去給咱加加頂吧,我就加了頂、換了門窗。
兒子 :我一直在里面投資,修庫房修了3米多高,8米多寬,40米長的。
父親:停了石場已經10年多了,我撿了點破爛,老了也閑不住,說咱搞個雞場吧,雞場國家扶持。
兒子 :我說我弄個養雞場,去年3月父親也給我幫忙修房子蓋棚,干了一半父親說不干了,想把鐵廠要回。我換了門窗、加了房頂,安上煤氣、水電,花了3萬多,我說都是我弄的,不能給他們。
這次籌建養雞場,讓父子感情產生了裂痕,而恰在此時,李九因急性肺炎住進了醫院。
父親李九認為,兒子李軍疏于照料自己,其行為讓他寒心。可兒子李軍卻覺得自己一向都對父親照顧有加。
出院后的李九決定把存在兒子名下的60萬元取出來,不至于往后有個頭痛腦熱再向兒女們開口。
2019年9月,李九手里的20萬元存款到期后,便想著取出來,轉存到自己名下。卻沒有想到意外發生了。
在李九老伴的催促下,十天之后,兒子李軍才同意隨母親到銀行,讓李九意外的是,老伴兒卻只拿回來了存款的利息。
家丑不可外揚,李九先后找來了自己的妹妹和孫子從中說和。
兒子李軍認為,父親和自己現在爭存自己名下的60萬元,其實,父親的本意不只是錢,真正原因還是想要回他現在經營的鐵廠大院。
父親將兒子訴至法院
2020年1月20日,父親李九將兒子李軍訴至城區人民法院,要求返兒子還存在其名下的60萬元。
法庭之上,兒子雖然承認父親將60萬元存到自己名下。但堅持認為這60萬元是父親給自己的工資補償。法院一審認定,60萬元是屬于父親贈與兒子的,判決父親敗訴。
李九不服,上訴至晉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作出無償地把財產轉移給相對人的意思表示,而相對人表示受贈的合同,贈與需要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才能成立,且只有在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默示才能視為意思表示。
二審認為,在這個案件中,父親李九從未表示過將60萬元贈與了兒子李軍,李軍也沒有提供相關證明表示,這筆錢就是父親贈與他的。所以,盡管存款存在李軍名下,卻并不能認定該筆存款就應當歸李軍所有。
二審承辦法官郭紅潔:
同時法院認為,李九要求李軍返還存款,李軍認為是其合法收入拒絕返還,兒子李軍從父親李九處取得60萬元是否有合法依據才是爭議的焦點。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并造成他人損失的事實。發生不當得利時,因取得利益的一方沒有取得利益的合法根據,受有損失的一方也沒有失去利益的合法根據,所以受損害的一方有權要求得利的一方返還所得的利益,不當得利的一方有義務返還所得利益。
法院認為,父親李九以儲蓄存單的方式分別將20萬元、40萬元存到兒子李軍名下,從存款單一直存放在李九處,存款利息由李九取得,可以確認60萬元存款是父親李九所有。李軍繼續持有該筆存款已缺乏合法根據,屬于不當利益,且造成李九的合法利益受損,故李軍應將不當得利返還李九。
二審承辦法官郭紅潔:
法官考慮到雙方是父子關系,首先想到的是能否讓他們達成和解,避免傷及父子感情。李九一度作出讓步,表示只要兒子返還自己20萬元,剩下的40萬元可以留作孫子結婚。李軍拒不接受,堅持認為60萬元就是自己的工資補償。
法院判決
多次調解無果,2020年7月13日,二審法院最終作出判決,兒子李軍從父親李九處取得60萬元屬于不當得利,應于判決生效后15日內返還父親60萬元。
7月23日,兒子李軍向晉城中院表示愿意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將60萬元歸還父親,至此,這場父告子返還60萬元存款糾紛告一段落。
法官提醒
借名存款多發于親屬之間,由于關系密切且相互信任,很多人并不會簽署書面協議,而一旦發生糾紛,不僅事實難以認定,而且還會如本案一樣,即使是父子也可能對薄公堂,傷及感情。所以借名存款須慎重,書面協議防隱患。